由教育部的通知想到
2021-04-13 21:28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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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下发通知,要求学校减少学生作业量,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,以期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。

我读小学时,没有校外机构,但每天的作业已经让我苦不堪言,不是老爸拳头,我早就逃学不念了。

等到儿子上学,我没有强迫他参加课外培训机构,但班主任老师的课外班是躲不开的,以致儿子后来说,老师换新车是全班同学出的钱。

社会办的各类培训机构,再牛逼家长也可以选择和拒绝,但能拒绝班主任老师吗?

与其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,影响社会经济活力,不如好好整顿学校内部,让老师安心教学工作,而不是挖空心思捞外快。

最近教育部又拟规定:制止教职工与中小学生发生恋爱关系、性关系。征求意见稿一发表就招来非议。

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幼女,无论其是否自愿同行为人发生性关系,一律以强奸罪论处。对14岁以上的,如果是其自愿同行为人发生性关系的,不算犯罪。

家规不能替代国法,不能打着保护未成年人的旗号,侵犯个人的合法权力(少男少女懵懂的青春怎么安放?)。

该管的管不好,不该管的乱伸手,这是很多行政部门的通病的确需要改,但刀刃向内刮骨疗毒谈何容易啊!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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